6月5日,上海市亮出首创的“中国版”全球城市营商环境评价体系,提出应当在进一步提高政府服务效率的基础上,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对标国际标准,聚焦“准入前”“准入中”“准入后”三大阶段,把重点放在开放、竞争和保护上,精准施策,为提升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提供关键支持。
一、吸引全球机构,营商环境要有更高标准
从上海发展战略研究所获悉,6月5日公布的全球城市营商环境评价体系以全球城市核心功能载体对营商环境的主要诉求为评估标准,从企业“准入前”“准入中”“准入后”三个维度出发,构建了包括12个一级指标、36个二级指标的全球城市营商环境评价体系。立足这一评价体系,对上海与顶尖全球城市的营商环境进行充分的对比研究。对于上海来说,要发挥城市的核心功能,关键在于集聚大量全球功能性机构。这项研究归纳了全球城市和其他一般城市在战略视角、聚焦重点、开放程度、吸引主体、环境能级等五个方面的不同,突出了全球城市营商环境的特殊性。在上海全球城市研究院院长周振华看来,这一指标体系最大的特色与创新点在于研究对象是全球城市,而不是一般城市,因而研究的市场主体也不是一般的企业,而是具有全球影响力的跨国公司总部及功能性机构、高能级生产性服务商和国际性非政府组织等特定机构。与世界银行关注中小企业不同,全球城市营商环境评价体系考察了科技型企业注重的专利保护,跨国公司更关注的城市开放度、国际连通性等指标,充分反映出不同类型企业对营商环境的诉求。
二、分阶段精准施策,更要关注拉长“长板”
从“准入前”“准入中”“准入后”三个阶段考察企业是这项研究的又一大亮点,体现企业在不同阶段对营商环境的诉求特点。上海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周国平指出,“全球城市营商环境评价体系构建”研究首次创新性地提出了针对全球城市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目前关于营商环境内涵的研究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关注市场、法治等综合环境,而狭义则聚焦政府服务效率。这一指标体系综合反映了广义和狭义的营商环境评价标准,对上海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具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上海既要补好“短板”,更要关注拉长“长板”。上海发展战略研究所经济部部长刘学华表示,“准入前”阶段,需要重点考虑进一步加大市场开放力度,增强对全球高能级企业的吸引力度;同时,创造良好的环境,制定更加科学的人才政策,进一步落实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增强国际人才吸引力。“准入中”阶段,重点是推进政务服务流程再造和方式再造,针对施工许可成本高等问题,借助电子政务等手段最大限度减少涉企收费,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准入后”阶段,一方面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营造便利的跨国贸易审核制度,营造高能级的生产服务环境,加快发展各类高端生产性服务业;另一方面,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降低商业纠纷的合同耗时和成本。此外,还需营造成本适宜的公共服务环境,加强生态环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