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拟立法促进残疾人就业?????? ?日前,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了《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草案在推动残疾人就业方面进一步明确和强化了政府职责,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残疾人劳动就业进行统筹规划;应当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促进残疾人就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均须按照在职职工人数1.6%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对符合其招收、招聘条件的残疾人,应当录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招录符合条件的残疾人。?????? 据了解,草案将“针对遗传、疾病、药物、事故、灾害、环境污染和其他致残因素,组织
根据《关于进一步解决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本市人员因夫妻两地分居,其在外地的配偶属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且身体健康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含聘用制干部),在沪有接受单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将其在外地配偶的工作关系转移来沪,未成年子女可随迁进沪: 1、夫妻双方中一方是获得省(市)部级以上荣誉称号者、获得省(市)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的主要完成者、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被聘任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博士学位获得者、党政机关处级以上干部。 2、在外地的配偶符合本市引进人才政策规定条件的人员。 3、在沪一方是被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获
审批条件(一)准予批准的条件:申办条件: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2、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3、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所得税;4、在本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5、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激励条件:持证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优先申办本市常住户口:1、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或在本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
1、办理机构:市、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经办机构,负责受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初审机构或者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初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审批。公安部门负责办理户口迁移手续。2、审批条件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的人员;3、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要科技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4、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5、在本市重点支持的产业和领域中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务且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6、本市金融、贸易
?非城镇户籍外来从业人员从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次月起,可享有门诊医疗和住院医疗保险待遇。其中门诊医疗保险待遇方面,其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本人的个人医疗帐户(门诊专用)。2011年度至2014年度(过渡期内),个人按月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低于30元的,个人医疗帐户计入标准按每月30元执行。个人医疗帐户(门诊专用)可用于本市医保定点药店购药和本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门急诊就医,用完为止;住院和急诊观察室医疗待遇方面,非城镇户籍外来从业人员住院或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的支付,按《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非城镇户籍外来从业人员暂不享受门诊大病和家
1、11类人士入沪籍可走快车道上海市人民政府2010年8月制定了《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据该办法,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获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的人员等11类引进人才可直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引进人才已婚的,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同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2、海归符合三条件可申办户籍市人保局网站2011年1月4日公布《留学回国人员来沪工作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实施细则》,同时具备回国后直接来上海工作;用人单位与留学回国人员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期限一年(含)以上,剩余合同期限须六个月(含)以上;申办
本市办理“外省市货运汽车通行证”借用的停车场主要有: (1)南方停车场沪闵路7388号 (2)北方停车场真南路1198号 另外,以下停车场也有办理: (1)安江停车场华江支路369号近曹安路 (2)鑫宇停车场龙吴路2590号近华济路 (3)真北停车场真北路2525号 (4)真光停车场真光路1475号 (5)南浦大桥停车场南浦大桥上引桥下 (6)三泉停车场三泉路场中路南侧断头路 (7)大桥停车场控江路1057号近黄兴路 (8)逸仙停车场逸仙路1191号 (9)西部停车场绥宁路
根据《上海市实有人口服务和管理若干规定(暂行)》,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人员子女的就学问题已有了明确规定。2011年市教委发布了他们申请入学的条件:即小朋友的父母一方持有《临时居住证》,且续签时间一年及以上。在《临时居住证》续签有效期内,小朋友小学毕业后可继续申请升入初中就读;否则,视为不再需要在沪就读初中。 根据通知,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的人员子女在申请入学时需携带父母一方的《临时居住证》、父母及学生本人的户籍证明、预防接种卡、父母一方在沪务工证明(有1年或以上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社会保险项目以市人保部门公布的为准;从事家政服务等不适用综合保险暂行办法的人员,需提供街道居委
持有引进人才类《上海居住证》(A证)(有效期1年及以上且至当年6月7日仍在有效期内)人员子女。 应届生应持有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 、上海市居住证,就读学校证明,并须提供相关人员办理上海市居住证通知书(副联)及主证人身份证 。?2012年列入高考报名库的往届生父母双方或一方是经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等部门认定的市外在沪工作人员。 应届生: 参加本市中考且被本市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具有学籍的毕业生持学生本人学籍卡,就读学校证明,并经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审核通过的高考登记表、经市教委复核,通过市教育考试院高校招生办公室将名单下达给各区县。 具体单位见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提供的名
1.《引进人才登记表》;*2. 外省市有人事调动权的部门同意调动的函件(原件);(档案所在单位盖章)*3. 引进人员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鉴定证书原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学历鉴定必须在上海市大木桥路123号上海市人事局鉴定)4. 引进人员原单位出具的政治表现和业务考核情况原件(政治表现和业务考核一定要分开各用一张纸指定格式打印或手写并盖章,纸张要求整张A4纸);*5. 引进人员在区中心以上医院的近期体检表(原件);(上海市2级以上医院,区中心医院以上)6. 引进人员及配偶的身份证复印件,户籍证明函原件或户口簿复印件;子女的独生子女证和户
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上海市居住证申办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为做好来沪就业人员申办《上海市居住证》有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来沪就业人员申办《上海市居住证》相关就业信息的核定管理工作。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申办《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的就业信息进行核定,并做好政策咨询、信息查询等相关服务管理工作。? 二、来沪就业人员申办《上海市居住证》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与用人单位订立期限为6个月以上劳动(聘用)合同,且申请当月该劳动(聘用)合同未终止或解除;? 2.申请当月处于就业及缴纳本市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