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引进人才类《上海居住证》(A证)(有效期1年及以上且至当年6月7日仍在有效期内)人员子女。 应届生应持有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 、上海市居住证,就读学校证明,并须提供相关人员办理上海市居住证通知书(副联)及主证人身份证 。?
2012年列入高考报名库的往届生
父母双方或一方是经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等部门认定的市外在沪工作人员。 应届生: 参加本市中考且被本市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具有学籍的毕业生持学生本人学籍卡,就读学校证明,并经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审核通过的高考登记表、经市教委复核,通过市教育考试院高校招生办公室将名单下达给各区县。 具体单位见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提供的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