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续加大结构调整力度
(一)持续调整产业结构
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按照“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的要求,促进产业融合发展,不断完善以现代服务业为主、战略性新兴产业引领、先进制造业支撑的新型产业体系。全市工业园区要提高节能低碳准入要求,大力推进绿色转型和内涵升级。
严格控制重化工业发展规模及能耗。加快推进吴淞、高桥、吴泾等重点地区整体转型,推动宝钢、高桥石化、上海石化、华谊、化工区等重点企业和区域的转型升级,实现钢铁行业、化工行业总体规模和用能总量明显下降。原则上限制新增高耗能、高排放项目。
加大落后产能调整力度。推动能耗高、附加值低的工序和产品调整淘汰;实现园区外四大工艺(锻造、铸造、电镀、热处理)生产点等行业总量减半;基本完成有色金属冶炼、再生铅再生铝生产、砖瓦、建筑陶瓷等行业整合。推动普陀桃浦、浦东合庆等50个重点区域3500家企业调整。
(二)大力优化能源结构
明显削减煤炭消费总量。全面完成集中供热及热电联产燃煤锅炉的清洁能源替代、燃煤小灶炉的关停,并对发电、钢铁、化工三个煤炭集中消费行业的全部七家用煤企业进行年度目标分解和考核。发电行业优先安排能效水平高、排放低的机组发电,推动电厂使用优质煤,探索通过发电权交易等方式降低本地煤电机组发电量。钢铁行业逐步减少直接燃烧和炼焦用煤,化工行业严格控制原料用煤。
进一步提高低碳能源比重。在发电、供热、交通等领域增加天然气应用,到2020年,天然气占一次能源比重力争提升至12%。有序增加市外来电用量,进一步加大风电、光伏、光热、生物质等非化石能源开发利用力度,新增风电装机80万千瓦、光伏装机50万千瓦。到2020年,全市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力争达到14%,其中,本地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比重力争达到1.5%。
二、持续提升重点领域能效水平
(一)推进工业节能低碳
钢铁行业。推动钢铁行业发展以废钢为原料的电炉短流程工艺,降低铁钢比,实施焦炉和烧结改造、炉渣余热资源利用、低温余热利用等节能技术改造。
化工行业。推进化工行业优化乙烯生产原料结构,探索使用乙烷替代石脑油,实施烯烃装置冷却循环水系统优化、芳烃装置低温热综合利用,以及相变复合热交换、螺杆膨胀动力机、超声波除垢等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推动硝酸生产行业减少氧化亚氮排放。
电力行业。加快实施燃煤发电机组节能环保改造,推广实施风机运行优化、脱硫岛烟气余热回收、等离子点火等节能技术。2020年,全市火电厂供电煤耗不高于296克标准煤/千瓦时。完成运行超过20年的S9及以下型号配电变压器淘汰并鼓励提前淘汰。2020年,全市电网线损率下降至5.85%。
其他行业和领域。在电子、医药、汽车等行业实施制冷系统改造,在机械、轻工、石化行业实施空压机设备和管网系统改造。控制工业过程温室气体排放,推动半导体和电力设备生产等行业减少六氟化硫(SF6)、全氟化碳(PFCs)排放。推进500台燃气工业锅炉能效提升。
(二)发展绿色低碳交通
城市交通。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坚持并完善小客车管控政策,绿色交通出行比重不低于80%。到2020年,建成800公里轨道交通网络。力争形成500公里公交专用道,进一步提高地面公交的便捷性和服务水平。继续鼓励推广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加大充电设施建设力度。到2020年,新能源汽车达到26万辆,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公交车比例达到50%以上,中心城公交基本实现新能源化。加强智能交通建设和交通需求管理力度,鼓励发展拼车、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等共享出行模式。
航空运输。优化航路航线和航班组织,淘汰老旧机型。继续开展加装小翼、发动机改造等节能改造。全面完成机场地面电源替代飞机辅助动力装置(APU)、场内特种车辆油改电。探索开展生物航空燃料应用试点。加强空调系统、照明系统等节能改造,推进绿色机场建设。
水路运输。推进外高桥进港铁路结合沪通铁路建设,进一步推广海铁联运、江海直达运输,集装箱水水中转比重力争提高到50%以上。优化船队结构,淘汰老旧船舶,适应船舶大型化发展趋势。实施船舶球鼻艏改造、加装舵球节能装置等节能改造。开展液化天然气(LNG)船舶和黄浦江电动客船试点。大力发展码头船舶岸基供电,推进绿色港口建设。
陆路运输。推行公路甩挂运输等高效运输组织方式,继续推进老旧车辆淘汰。加大天然气加气站建设力度,进一步推广应用液化天然气(LNG)道路运输车辆,完成港区内集装箱卡车清洁能源替代。全面完成铁路电气化改造。加强公路、铁路枢纽的节能照明、变频技术改造,开发场站屋面分布式光伏项目。
(三)发展节能低碳建筑
新建建筑。新建民用建筑全部严格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其中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大型公共建筑和国家机关办公建筑达到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低碳发展实践区、重点功能区域内新建公共建筑按照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的比例不低于70%。在区域规划、土地招拍挂、项目报建、方案审批、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等环节,加强绿色建筑标准执行的全过程监管。推广绿色建筑运行标识,引导建筑在绿色设计的基础上实现绿色运行。推广应用高性能节能门窗,新建建筑门窗传热系数不大于2?2W/(m2·k),建筑物外窗及阳台门气密性等级不低于6级。大力推动新建民用建筑采用遮阳技术。鼓励新建建筑采用天然气分布式供能系统,新建建筑具备安装使用条件的,优先使用天然气分布式供能系统。
既有建筑。大力推广适宜本市的高效空调、热泵、带热回收新风系统、外遮阳等建筑节能技术;加快普及高效节能的照明产品、风机、水泵、热水器、电梯及节水器具等。制定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适宜技术推广目录。结合旧住房综合改造,开展“平改坡”、门窗、遮阳等节能改造。一定规模以上的建筑翻新和装修与改扩建工程,须同步实施相应的建筑节能改造工程。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面积不低于1000万平方米。加强路灯等市政公共设施节能。加强建筑设备节能调适,完善建筑运行的节能管理,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设置标准。
公共机构。切实发挥公共机构的引领作用,持续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实施公共机构用能运行管理和考核制度。加强能耗统计基础管理,深入实施市、区两级公共机构能耗数据网上直报。加快实施单体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分项计量安装与能耗监测平台联网,市级、区级公共机构能耗公示覆盖率分别达到90%、60%以上。完成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建筑能源审计200家。推进机关、学校、医疗卫生等公共机构的能效对标管理,继续鼓励和推进以合同能源管理等形式开展节能改造。
商业商务楼宇和旅游饭店。持续开展示范创建工作,扩大低碳示范商店、绿色低碳商场、节能环保大型综合超市、绿色饭店等创建范围,并将节能降耗指标作为示范创建、旅游饭店星级评定与复核的内容之一。以合理用能指南为依据,加强能效对标管理。
数据中心。严格控制新建数据中心,确有必要建设的,必须确保数据中心能源利用效率(PUE)值优于1.5,从主设备选型、机房建设等方面降低能耗,推广机房冷热气流布局优化、精确送风、热源快速冷却等措施。全面推进既有数据中心节能改造。
绿色施工。全面推广装配式建筑,创建国家住宅产业现代化示范城市,符合条件的新建建筑必须采用装配式技术,到2020年,装配式建筑单体预制率达到40%以上。加大全装修住宅推广力度,推广轻质内隔墙、整体厨卫等部品部件应用,外环内的商品住宅原则上实施全装修,逐年提高外环外商品住宅项目全装修比例。加大建筑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力度。
三、控制农业和废弃物处置温室气体排放,提升碳汇能力
(一)控制农业温室气体排放
推广低排放高产水稻品种,控制稻田甲烷和氧化亚氮排放。鼓励使用有机肥,因地制宜推广低碳循环生产方式。结合高效生态农业建设,推广深松深耕等保护性耕作技术,提升土壤有机质,增加碳汇。加强畜禽养殖场管理,大幅减少畜禽养殖总量,减少农业养殖温室气体排放。深入推进秸秆综合利用。
(二)降低废弃物处置温室气体排放
大力推进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推广绿色账户,推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和生活垃圾清运体系的协同衔接,形成生活垃圾从分类、收运、资源化利用到末端处理的完整体系。到2020年,原生生活垃圾基本实现零填埋。推进垃圾填埋场填埋气资源化利用,减少甲烷直接排放。推广先进污泥处理技术,降低污泥发酵产生的甲烷排放。
(三)加强城市碳汇建设
以沿海防护基干林带、防污染隔离林、自然保护区、楔形绿地、滨水绿廊、大型公园绿地、郊野公园建设为重点,到2020年,初步形成“环形放射状”的基本生态网络空间体系框架。进一步提升郊区森林面积和森林覆盖率。到2020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18%,森林植被碳储量300万吨,碳汇增量达到60万吨二氧化碳/年。促进崇明东滩湿地生态修复与保护,提高本市重要湿地的管理水平。
四、全面提升适应气候变化能力
(一)提高城市重点领域适应能力
提升城市防汛能力。提高雨水排水设计标准,深化研究黄浦江河口建闸工程,实施苏州河段深层排水调蓄管道系统工程试验段建设,推进吴淞江行洪工程建设。强化主海塘和堤防建设,实施海岸带综合整治修复工程。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试点,提高新建、改建广场道路的透水砖铺装率,增强雨水自然下渗。
强化能源和水资源供给保障。优化本市电力、天然气、石油等能源输送、储备系统布局,强化能源供应应急管理。提高天然气气源供应和储备调峰能力;提高地下变电站、液化天然气(LNG)接收站等基础设施应对气候变化和极端气候事件的能力。提高特高压输电线路等重要输电通道、骨干线路的抗冰能力和供电可靠性。加强水源地保护,建设完成黄浦江上游水源地工程。
加强交通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提高轨道交通区间、地下道路、隧道排水,道路路面耐高温耐积水以及港口水利设施抗风抗浪等能力。将极端气候事件监测预警纳入城市交通设施规划与建设中,改善车辆和场站设施应对极端天气的防护能力。
提升农业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改进作物品种布局,有计划地培育和选用抗虫、抗旱、抗涝、抗高温和低温等抗逆品种。提高农业抗灾预警能力。
(二)提升城市适应气候变化基础能力
完善风险管理和预警体系。针对台风、暴雨等极端气候事件,加快推进城市风险源排查监控和重大隐患治理等基础工作。强化气象、卫生、交通、电力、海事、农业等部门预警信息联动,建设针对重点区域、脆弱人群的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和联合应急指挥体系,建立多层次应急预案。建立和完善气候变化灾害风险分担机制。
加强适应气候变化基础研究。研究海平面上升、强降水、极端高(低)温、台风、雾霾等极端气候事件发展趋势,加强防洪排涝、能源资源供应、交通等重点领域应对气候变化风险评估和对策研究。研究能源、防汛和交通等领域适应气候变化的标准和技术导则,逐步建立城市建设设计参数适应气候变化增量的标准体系。整合气象、水文、农业、环境、能源、健康和交通等领域相关数据,建立气候变化数据共享平台和机制。
五、建设低碳社会
(一)加大低碳宣传力度
依托节能宣传周、低碳日、无车日、地球日等开展节能低碳主题宣传活动,通过电视、报刊、杂志及新媒体广泛宣传,树立低碳先进典型,营造绿色低碳社会氛围,引导广大市民从衣、食、住、行、用等多方面践行低碳。积极倡导市民参与低碳出行、光盘行动、衣物再利用、造林增汇等活动。大力开展生态文明校园建设活动,结合教育实践普及生态文明知识。针对个人低碳行为探索建立绿色低碳积分机制。
(二)推广节能低碳产品
鼓励购买使用节能家电、燃气灶具和高效照明灯具。“十三五”期间,推广高效空调500万台、高效照明产品5000万只、高效电机和再制造电机200万千瓦。深入推广应用能效标识制度,建立完善低碳产品认证和碳标识制度,引导消费者购买使用节能低碳产品。政府采购优先考虑具有节能低碳标识的产品。鼓励商场设立节能低碳产品销售专区。
(三)实施试点示范工程
低碳发展实践区。总结推广首批低碳发展实践区经验做法,进一步扩大实践区试点范围。构建低碳发展实践区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优化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制定区域低碳发展实用技术目录。推进区域能源供应、慢行交通、绿色建筑等领域的低碳技术应用。创建近零碳排放示范区。
低碳社区。深入推进低碳社区试点。宣贯节能低碳理念、知识,倡导低碳文化,鼓励居民践行节电节水、绿色出行、垃圾分类等低碳行为,进一步引导社区居民形成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形成各具特色的低碳社区建设和管理模式。
低碳工业园区。试点建设30个低碳工业园区,建立园区低碳管理制度,推进分项计量和能源、环保在线监测网络建设,加强集中供能、可再生能源、智能微网、绿色物流等推广应用。
六、大力发展节能低碳产业与技术
发展壮大节能低碳服务产业。鼓励引导制造业延伸发展节能低碳服务业,加快发展碳核查、碳资产管理、碳审计等服务企业。发展一批具备系统总集成总承包服务能力的专业节能服务公司,培育一批具备国内乃至国际影响力的节能服务品牌企业。
大力发展节能低碳装备制造业。在终端用能领域,重点发展高效变频电动机、风机、水泵、空压机、磁悬浮空调、高效燃气锅炉等设备。在分布式能源领域,重点发展小型燃气轮机、蓄冷/蓄热和分布式能源集成系统及装备。在新能源及新能源汽车领域,重点发展高效光伏组件、太阳能热发电、海上风电、电动汽车电池及充电桩等设备。在资源循环利用领域,重点发展汽车零部件、高端装备等再制造,建设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再制造产业和工业固废利用示范基地。
推进关键技术攻关和应用。加强对先进储能、新一代超超临界发电、高效低碳燃气轮机、高效太阳能利用、大型风电、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氢能与燃料电池、核电、碳捕获、利用与封存、固体废弃物处理等节能低碳关键技术攻关,在重点区域和行业推进应用示范,引导形成技术研发、示范应用和产业化联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