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上海市教师队伍建设围绕“素质高、专业强、制度活”的标准,秉持卓越教师成就世界一流教育,世界一流教育造就卓越教师的良性互动理念,以师德建设为引领、专业发展为核心、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着力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竞争力。
一、完善顶层设计,统筹教师队伍整体发展
1、加大教师队伍建设统筹力度。进一步强化教师专业发展工程领导小组在教师队伍建设中的宏观管理职责,指导各区教育局和各高校开展教师队伍建设的规划工作,制定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工作相关政策,建立健全教师专业发展长效机制。完善教师专业发展工程领导小组的运行机制,探索形成例会制度,研究上海教师队伍建设的重大事项,协调工作推进中碰到的重大问题。
2、促进形成“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校际联盟。以教育部开展的“卓越教师培养计划”为契机,鼓励华东师范大学和上海师范大学等高校组建卓越教师培养计划联盟,共同探索教师队伍建设的普遍性规律。各区教育局、各相关学校应积极根据学校发展实情,主动对接并参与相关高校承担的具体培养项目,及时共享卓越教师培养计划的最新研究成果。
3、构建优质教师资源共享机制。各高校要结合自身办学条件,强化教师社会服务考核评价,引导优秀教师主动与中小学和幼儿园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工作。各高校要为基础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一线优秀教师从事进修、培训、讲学和研究等工作创造条件,形成不同学段教师上下联动、优质资源共享的机制。
二、健全长效机制,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1、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人文素养。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提高教师的理论修养和思想政治素质,使教师思想政治素质与时代要求同步提升。针对不同学段、不同类型教师开展有针对性的形势教育、国情教育和中华传统文化教育。切实推进以提高教师育德意识和育德能力为重点的师训课程体系建设。每一位教师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围绕立德树人,强化课堂“阵地意识”和培养社会主义接班人意识,树立科学正确的社会主义教育观、质量观和育人观。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化队伍建设。
2、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准。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强化教师教学岗位和教师职业的认同感,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鼓励学校指导教师合理制订职业生涯发展规划。强化学校主体责任意识,坚决杜绝有偿家教等不良现象。督促高校有效预防和严肃查处教师学术不端行为。深入实施教师人文素养提升计划,使教师职业成为社会典范精神的高地。
3、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多方参与的师德监督机制;建立师德建设负面清单制度,将教师履行育人职责情况作为教师工作考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师德建设先进单位和个人的激励。建立健全师德建设联席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师德“一票否决制”,探索建立师德与社会诚信体系的有效对接。探索建立实施学科德育和课程思政工作的教师师德建设长效机制。
三、聚焦瓶颈问题,推进各级各类学校教师队伍建设
1、坚持优质均衡,打造高素质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加大区县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统筹力度。继续实施“名教师名校长培养后备人选”工程,完善人才培养梯度建设。完善中小学校长职级制度,研究试行中小学校长选拔、任用、管理、考核的制度。加大骨干教师培养力度,深入实施基础教育领军人才培养计划,提炼具有中国特色、上海特点的基础教育领军人才发展模式。统筹城乡师资配置标准,均衡配置优质教师。加大特级校长、特级教师向薄弱学校流动的力度,拓展优质教师共享面,到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高级职称教师覆盖率达100%;紧密结合学区化、集团化办学实践,探索建立“骨干教师流动蓄水池”。应对人口变化趋势,补足配齐幼儿园教师队伍,提高保教服务质量。基于核心素养标准,逐步提高基础教育各学段教师的学历水平和专业化水平。实施乡村教师支持与激励计划,吸引优秀人才赴乡村学校任教,鼓励乡村教师长期扎根乡村学校。
2、坚持实践导向,打造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研究出台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指导意见,明确“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和准入机制。探索按照实践经验和技能水平考核评价“双师型”教师的工作。建立与完善职业院校教师与企业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的双向聘用机制。完善职业院校兼职教师资助制度,试点开展行业企业领军人才担任职业院校兼职教师。允许职业院校设立一定比例的流动岗位,建立学校教师和行业企业、科研机构高技术专门人才的双向流动机制。鼓励吸引行业企业中具有较强理论水平和专业技能水平、对本专业建设具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维的人才担任专业带头人。推进中职校校长标准化和专业化建设。鼓励和支持职业院校教师获取国际职业资格证书。
3、坚持内涵发展,打造专业化高校教师队伍。新增一批“两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长江学者”等高层次人才。加大一流学科领军人才队伍建设。深入实施上海高校特聘教授(东方学者)岗位计划、青年东方学者岗位计划。深入实施高校教师专业发展工程各项计划,促进高校教师提升综合能力。激发高校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活力,鼓励符合条件的高校专业技术人员校外兼职和离岗创业,提高教师在科创中心建设中的贡献度。鼓励高校培育跨学科、跨领域的科研与教学相结合的创新团队。强化教学优先导向,深入实施市属高校本科教学教师激励计划。对接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需要,加强应用型高校教师队伍建设。
四、坚持终身发展,完善教师培养培训体系
1、提高教师培养质量。实施学前教育“卓越教师培育摇篮工程”,建立多层次选拔、定园定人培养、园校共育机制。借助优质资源,主动对接“卓越幼儿园教师培养改革项目”。建立健全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与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相衔接,积极推进相关高校将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课程纳入研究生培养方案,适度扩大教育硕士培养规模;探索建立从职业学校毕业生和企业技术人员中遴选培养职业教育教师的制度。完善实施高校师资博士后制度。深入推进民办学校强师工程,完善民办学校教师培养机制。
2、完善教师培训制度。根据不同专业发展阶段、不同岗位、不同区域教师的特点与需求,形成分层、分类、分科(专业)提供培训项目与培训课程的工作机制。搭建教师各个发展阶段的市级展示平台,完善和健全在职教师岗位成长机制。完善农村教师培训机制,开展“中青年教师教学设计与实施能力提升”“课程实施能力提升”等为重点的农村教师专项培训。建立职业院校新进教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和学分管理制度,围绕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内涵建设的需要,开展基于教师需求导向的针对性、系统性培养培训。探索和完善高校新进教师选聘和资格认定制度,建立新进教师岗前培训标准。实施新进青年教师承担助教工作制度。
3、提升教师的信息化教学能力。实施信息化教学能力提升计划,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搭建教师学习和课程管理平台。探索实施混合式教学模式,率先对基础教育教师开展以实用技能为核心的信息化培训和考试,并通过在线培训中心逐步服务全国。开展基于大数据的课程分析、学习分析实验,促进教研方式转型。
4、加强教师培训机构功能建设。推动上海市师资培训中心逐步成为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师教育的政策研究、业务指导、项目实施与服务管理的专业机构。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区教师进修院校内涵建设的机制和制度,加强区域内相关职能部门整合,切实保障区教师进修院校在本地区教师队伍建设中的“工作母机”作用。加强职教集团功能及运行机制建设,使职教集团逐步成为本行业和区域内中职教师专业化培训与管理中心。提升高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统筹服务指导教师终身发展的功能。加强民办高校教师专业发展中心和各分中心建设,为民办高校教师提供培训、研修、实践的平台。
五、服务国家战略,推进教师交往交流
1、深入推进“走出去”战略。鼓励与海外各级各类学校建立广泛联系,开展多种形式的人文交流,扩大教师互访。完善教师出国(境)访学进修交流制度,支持教师赴海外攻读学位和访学进修。继续实施“上海高校国际水平师资培养计划”。探索在海外建立上海教师培训基地。
2、完善实施“引进来”战略。继续参加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开展的教师教学国际调查项目(TALIS)。加大高水平外籍教师引进工作力度,建立快速引进世界名校师资的有效机制,继续实施“上海市海外名师项目”。加强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合作,建立专门机构推进教师教育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3、尽力做好教师对口支援工作。充分发挥上海教师队伍的优势,结合上海对口支援总体规划,围绕教育对口支援的工作任务,有序推进上海优质教师资源的辐射与共享。
六、完善配套措施,深化教师管理制度改革
1、提升编制管理水平。加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编制管理,完善中小学(幼儿园)机构编制与教师配置指导意见,统一全市义务教育教师配置标准。探索建立地方公办高校机构编制标准,逐步扩大高校在编制限额内用人自主权。鼓励公办高校立足办学定位,结合“双一流”“高峰高原学科”建设等新形势,不断提高编制使用和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2、健全教师管理制度。全面落实中小学教师资格证定期注册制度。建立统一的基础教育教师职称评聘制度。出台中专、技校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标准,健全同行评审制度。试点开展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正高级评聘工作。鼓励高校探索建立合同制科研队伍。实施高校教师分类考核评价制度,建立以能力、业绩、贡献为主要标准的考核评价导向。试点将企业任职经历作为高校工程类教师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条件。鼓励高校在高峰高原学科内试行“长聘教职制度”。
3、完善教师收入分配制度。建立适应上海教育行业特点的薪酬标准,完善绩效工资制度,建立健全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等紧密联系,充分体现教师价值、激发教师活力的分配激励制度。对部分紧缺或亟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探索试行以岗位任务为导向的协议工资制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和办法。引导和鼓励民办学校建立教师收入动态增长机制,合理提高人员经费在学校支出中的比例。改进完善民办学校教师年金制度。探索建立民办学校骨干教师从教奖励激励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