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实行“以奖代补”

2015-03-11

上海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实行“以奖代补”

??? 1.内设医疗机构奖。即养老机构已开设内设医疗机构,经卫计部门批准投入正常使用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养老机构新设内设医疗机构,经卫计部门批准投入正常使用的,根据内设医疗机构的不同类型,分别给予1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2.员工制招用持证人员奖。养老机构招用持有养老护理员初、中、高等级证书的护理员和医护、康复、社会工作等专技人员,分别按市上年度最低工资的一定标准给予养老机构奖励补贴。3.品牌连锁经营奖。凡连锁经营机构数达2家以上,且单个机构床位规模50张以上,经过综合评估,服务对象满意、服务质量良好的品牌连锁经营养老机构,给予一次性奖励15万元。同时,每新增加一家机构,奖励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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