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改革财政资金股权投资试点

2015-02-05

广东改革财政资金股权投资试点

????? 近日,广东印发实施《关于进一步完善省财政经营性资金股权投资改革有关工作的意见》。试点项目49项资金422亿,广东省将逐步扩大试点范围,逐步将支持产业发展和实行基金化管理的专项资金,以及符合财政资金管理规定且可实施开展股权投资的农业、水利、文化产业、外经贸等领域财政专项资金纳入股权投资改革试点。今后省财政对符合条件的经营性领域的财政资金投入优先采用股权投资方式。《意见》明确,将实施股权投资企业奖励。将来源于被投资企业的股权投资收益按10%比例奖励给该企业,提高企业参与股权投资积极性。同时,鼓励受托管理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对企业进行直接持股投资。《意见》明确符合规定条件的省财政资金可委托给市县政府持股。此外,广东省也将加快工作及资金拨付进度。对省行业主管部门和省财政厅已定的投资项目,原则上受托管理机构尽职调查时间应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参股谈判时间应不超过15个工作日,资金拨付时间应不超过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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