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贸区功能扩围 浦东54条清单出炉

2014-12-18

上海自贸区功能扩围 浦东54条清单出炉

  12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将上海自贸试验区的部分开放措施辐射到浦东新区。围绕自贸区下一阶段的功能扩围,近日,浦东新区政府梳理出54条自贸区扩大开放措施清单(简称“54条清单”)。这54条扩大开放措施中,有30条措施已经可以直接在浦东新区复制。剩余的24条措施中,有10条国家有关部门已同意扩大开放,但还需要进一步沟通;有6条需要国家相关部门支持;有8条需要上海市相关部门支持。

  具体而言,30条有望直接复制的政策,包括24条《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版)》已放开的政策,该目录已在上个月由国家发改委发布。另有3条——“融资租赁公司在试验区内设立的单机、单船子公司不设最低注册资本限制”、“允许设立外商投资资信调查公司”、“允许设立股份制外资投资性公司”——已获得商务部支持。“允许融资租赁公司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已获得商务部支持并已在浦东新区试点。“允许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外方合资者可以拥有不超过70%的股权)”已在浦东实施。“允许外商以独资形式从事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业务”也因行政审批体制改革而无需中国民航局华东管理局审批。

  上海自贸试验区管委会表示,将自贸区的部分开放措施辐射到浦东新区,主要有三个方面的意义:一是随着物理空间的扩大,开放的内容会更加丰富。比如,制造业开放需要较大的土地面积,在原有的自贸区域内难以施展;二是自贸区现有的产业结构还比较单一,主要是贸易和物流企业,而浦东新区的产业门类比较齐全,更容易试出联动效应;三是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属于派出机构,很多事务需要授权。而浦东新区属于一级政府,拥有完善的行政管理体制,试验的完整性会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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