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将建“公物仓”统一调剂国有资产

2014-12-02

江苏将建“公物仓”统一调剂国有资产

  《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将于下周一正式实施。未来,全省范围内会建立“公物仓”制度,通过统一采购、统一保管、统一调剂、统一处置,进一步节约国有资产。

  《办法》明确了“管谁”的问题。适用范围包括全省各级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如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以及国家机关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过去,行政事业单位存在资产占用多寡与职能不匹配、闲置浪费等问题。为此,《办法》首次明确国有资产配置基本原则和思路。具体而言,在资产配置上将更科学,将严格把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问题,防止暗箱操作或者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国有资产不得向企业和个人出借。

  江苏省将设立实物和虚拟两个“公物仓”。比如一些大型仪器设备,可以在虚拟公物仓中相互调剂,节省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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