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准设立石家庄综合保税区

2014-10-30

国务院批准设立石家庄综合保税区

国务院日前正式批准设立石家庄综合保税区,这是继曹妃甸综合保税区后,河北省设立的第二个综合保税区。石家庄综合保税区规划面积2.86平方公里,位于石家庄空港工业园起步区、石家庄正定国际机场东侧,主要具备口岸作业、保税物流、保税加工、保税服务四项功能。根据其功能定位,结合河北省和石家庄市的产业发展方向,将重点发展三类产业:一是保税加工类,包括承接临空高新技术产业的加工制造环节,引进原有优势产业的研发、维修、检测环节,以及高档服装、电子信息等产业的售后服务维修环节等。二是保税物流类,发展为区内产业配套的保税物流业务,发展服务于石家庄市乃至整个冀中南经济区外贸产业发展的物流服务。三是保税服务类,重点服务于石家庄优势产业发展的展示、贸易等环节,并拓展跨境电子商务、软件服务外包等新兴服务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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