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资改革不再新设竞争类企业

2014-10-21

江苏国资改革不再新设竞争类企业

??? 江苏《省属企业深化改革实施细则》(《实施细则》)显示,今后江苏将不再新设立一般竞争类省属企业,省属企业原则上也不再设立国有全资的一般竞争类子公司。

  《实施细则》规定,经营以下行业业务的省属企业或子公司目前归类为特定功能类企业:道路交通、机场、水资源、农场、滩涂匡围、粮油储备、食盐专营(储备)等。

  其他为竞争类企业。其中,竞争类企业分为一般竞争类企业和金融、能源类企业。

  对于改革方向,《实施细则》规定,竞争类企业在股权多元化改革中,国有股权比例不设限制,按照市场规则有序进退、合理流动。

  江苏省国资委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底,江苏省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资产总额达5.53万亿元;全年完成营业收入8896亿元,实现利润883亿元,上交税费55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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