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四措并举助推金融市场共建共享

2014-10-08

长三角四措并举助推金融市场共建共享

 ? (一)推动区域金融市场融合发展和共建共享。鼓励长三角地区企业优先利用长三角地区股票市场、股权市场、债券市场等进行投融资,研究探索长三角地区金融市场共建共享机制;加强三省一市在金融市场平台创新方面的经验交流和相互协作,进一步丰富金融市场产品,增强金融市场功能,更好满足市场主体的投融资需求和资产管理需求。

  (二)加强三省一市在地方金融、新型金融的发展和管理经验以及金融人才方面的交流合作。加强在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地方金融和互联网金融、金融资讯服务等新型金融发展的情况交流,研究建立信息交流和数据通报机制,研究探索准入标准、管理体制等方面的衔接,加强信息沟通和管理协作,共同为跨省市发展的市场主体做好服务。加强农村金融、科技金融、文化金融、消费金融和绿色金融等发展理念的交流和沟通。研究建立金融人才交流互派机制,加强金融人才教育培训和引进工作。

  (三)共同支持长三角地区金融机构创新发展。推动法人金融机构在区域内互设分支机构,鼓励金融机构特别是三省一市国有控股的金融机构开展资本、业务和管理等方面的合作,支持金融机构开发适应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新型金融产品,为区域内产业整合提供有效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四)共同防范金融风险,维护地区金融稳定。加强地方金融监管体制交流,共同探索符合省情、市情地方金融监管体制。加强区域金融风险分析和研判,加强打击非法集资跨省市案件协作和大型企业金融风险跨省市处置协调,构建区域金融安全网,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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