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将出台食安信息追溯办法

2014-08-14

上海将出台食安信息追溯办法

上海将在全国率先出台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逐步形成一个覆盖全程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上海拟定粮食及制品、畜肉及制品、禽类、蔬菜、乳品、食用油、水产品、酒类等八大类食品纳入追溯食品目录。根据办法,初步确定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屠宰加工厂、进口食品企业、食品批发市场、标准化菜市场的场内经营者、超市、大卖场、中型以上食品店、食品储运配送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学校食堂、中型以上饭店等食品企业,要主动“报送”食品安全信息至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系统。

  这些食品安全信息包括: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名称、食品来源及流向、供应商名称与资质、相关食品的检验检测结果等信息。根据办法,未按规定传递追溯信息,可被处2000元至2万元不等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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