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四着力推进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2014-08-12

上海四着力推进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一是坚持基本原则,把握关键重点。按照“两个毫不动摇”的原则,既要切实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又要充分激发非公有制经济的活力和创造力,重点推进双向进入、交叉持股、融合发展的“国民共进”的混合所有制经济。二是突出一个导向,注重三个结合。以公众公司为主要实现形式,将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与优化国资布局结构、实施开放性市场化联合重组相结合;与推动国资有序流动、盘活用好国有资产相结合;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相结合。三是明确发展目标,分类有序推进。除国家政策明确保持国有独资外,其余企业实现股权多元化。其中:负责国有资本运营的国有资本管理公司,保持国有独资;负责基础设施和功能区域开发建设、提供公共服务和保障改善民生的功能类和公共服务类国有企业,可保持国有全资或国有控股;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中的国有重点骨干企业,可保持国有控股或相对控股; 一般竞争性领域的国有企业,根据发展实际,按照市场规则有序进退、合理流动。四是规范操作程序,防止国资流失。重点是把好“三道关”:科学决策关,明晰企业改制重组的决策程序;审计评估关,规范财务审计、企业价值评估、改制方案必须同时出具法律意见书;市场交易关,通过证券市场和产权市场,做到进场交易,由市场决定对象;竞价交易,让市场发现价格,坚决防止出现国资流失的情况。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