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化国企改革纲领性文件获原则通过

2014-07-08

广东深化国企改革纲领性文件获原则通过

?? 由广东省国资委牵头以广东省委省政府名义起草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全省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日前已获广东省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改革意见》和广东省属企业改革实施方案,作为广东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明确了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的目标、路径和主要措施,其中有对广东多年来推动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成功经验的结晶。

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是坚持政策引领,注重制度先行、统筹引导。特别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广东省国资委牵头起草《改革意见》和省属企业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了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的目标、路径和主要措施。广州市出台了《关于鼓励民间投资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重组的实施意见》,深圳市出台了《关于推动市属国有企业整体上市的意见》。

二是创新资本对接平台。今年2月,广东省国资委会同省经信委、省商务厅等单位举办了省属企业与民间资本首次对接会,签约了10个意向项目,预计引入民间资本500亿元,现已完成3个项目的落地,其余7个项目已进入实质操作阶段;向社会发布省属企业首批54个招商项目,预计引入民间资本1000亿元。

三是探索多种实现形式,包括改制上市、引入战略投资者、开展员工持股、实施混合模式、吸引股权基金。

四是规范有序推进,包括健全制度、明确程序、充分发挥产权交易机构的平台作用。今年5月,广东省国资委出台了《关于规范省属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指导意见》,强调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要把握好分类实施、公开规范、公允作价、合作方选择、权益保障等重要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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