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贸区推出扩大开放“新31条”

2014-07-03

上海:自贸区推出扩大开放“新31条”

其中服务业领域14条、制造业领域14条,采矿业领域2条,建筑业领域1条。服务业方面,自贸试验区在商贸领域取消了对外商投资邮购和一般商品网上销售的限制;在物流领域放宽了一些行业的外资股比限制,允许外商以独资形式从事国际海运货物装卸、国际海运集装箱站和堆场业务,允许外商独资从事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业务等;在会计行业,允许取得中国会计师资格的香港、澳门专业人士担任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在医疗领域,取消了外商投资医疗机构最低投资总额和经营年限的限制。首次对制造业提出开放措施,是这次“新31条”的一大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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