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资参建保障房江苏开闸

2014-07-02

民资参建保障房江苏开闸

??? 由江苏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国土厅等8部门联合拟定的《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下发,民间资本参建保障房在江苏正式打开闸门。

  《通知》明确了民资参建保障房的具体方式,所享有的支持政策,同时要求消除政策障碍,为民资参建保障房创造良好环境。

  《通知》指出,各地应根据市、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引导民间资本通过直接投资、间接投资、参投、委托代建等多种途径,参建各类保障房,按规定或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价格面向政府核定的保障对象出租、出售。

  《通知》要求全面落实民间资本参建保障房的支持政策,各市县政府可采取贴息方式,对公租房建设和运营给予支持,贴息贷款只能用于公租房建设和运营,不得用于与此无关的项目及开支。民间资本参与各类棚户区改造,享受与国有企业同等的政策。

  《通知》要求各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及时公布项目名称、位置、占地面积、建设规模、套型结构、总投资、开竣工时间等信息,以便于民资参建保障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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