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六个双”创新政府综合监管机制

2018-07-31

上海浦东“六个双”创新政府综合监管机制

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最近,上海浦东出台《浦东新区“六个双”政府综合监管实施办法(暂行)》,明确构建以“六个双”为核心,权责明晰、协同联动、科学高效的政府综合监管体系,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坚持权责明晰,根据“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明确各部门监管职责,保证 “六个双”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二是坚持协同联动,加强登记注册、许可审批、行业主管、综合执法部门在“六个双”各环节的衔接,确保部门间信息互联、机制互通、执法互助,形成监管合力。

三是坚持科学高效,切实做好“四个监管”(信用监管、风险监管、分类监管、动态监管),充分发挥机制创新、集成管理及新兴技术在政府监管中的作用,不断提升监管效能,形成有利于创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四是坚持便民利民,提升服务水平,“双告知、双反馈、双跟踪”着眼证照衔接,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双随机、双评估、双公示”要着眼监管协同、智能精准,实现对市场主体“无事不扰、有求必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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