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发布支持人才创新创业新政“35条”
1.聚焦提高人才跨境流动便利度、人才就业创业开放度和人才资源市场匹配度,在居留和出入境、就业创业、引进落户和分类评价等方面,率先试点8项人才制度,通过优化准入标准、审批机制和服务体系,使人才更好享受国民待遇、市民待遇。2.自贸区顶尖科研团队外籍核心成员可直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永久居留推荐权将下放给承担国家、市重大项目的科研团队负责人。3.允许外籍人才在自贸区兼职创新创业。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等用人单位引进的外籍人才,经工作单位和兼职单位备案担保后,可以允许在多家单位工作。3.为全球外籍优秀毕业生创新创业提供长期居留、永久居留便利。符合条件的外籍青年人才可先入境再就业,在自贸区工作满3年后可申请永久居留。4.试点外籍高层次人才技术入股市场协议机制。拥有重大创新技术的外籍高层次人才以技术入股方式在自贸区注册企业的,可简化程序,免于提交第三方评估文件。5.适度放宽中外合作教育培训机构申办项目范围,简化互联网培训机构审批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