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型财政投入模式支持“功能型平台”建设
一是实行市区财政共同投入模式。功能型平台财政资助资金由市、区两级共同安排。二是试点“机构式资助”方式。政府以合同形式与功能型平台签署支持协议,明确建设任务和绩效考核目标,给予功能型平台稳定的财政经费支持。绩效考核结果与财政拨款直接挂钩,并决定后续支持。三是扩大经费使用自主权。建立符合创新规律、以质量绩效为导向、激励与约束并重的财政科研经费管理模式,除约定事项外,政府管理部门不再对经费使用范围进行直接规定。四是探索设立财政经费资助的“退坡”机制。功能型平台成立初期,以财政科技投入为主,待逐渐发展成熟后,财政科技投入所占比例逐渐减少。同时,充分发挥财政投入资金的引导作用,引导功能型平台协同各方资源,吸引社会化资金共同投入,实现良性互动和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