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天津“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

2017-12-04

为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健全养老体系,天津市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天津市“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近日,天津市民政局副巡视员赵伟详细解读有关内容。 《天津市“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明确提出了一个总目标和四个方面分目标。一个总目标,即到2020年实现天津老龄事业发展整体水平明显提升,养老体系更加健全完善,及时应对、科学应对、综合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社会基础更加牢固。四个分目标,即一是多支柱、全覆盖、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二是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健全;三是有利于政府和市场作用充分发挥的制度体系更加完备;四是支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的社会环境更加友好。 规划明确,到2020年底,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839万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109万人。同时,结合养老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提出政府运营的养老床位占比不超过50%、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比不低于30%等指标;结合健康中国战略,按照健康老龄化的要求,提出老年人健康素养提升至10%、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老年病科比例达到35%以上、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为进一步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提出建有老年学校的街道(乡镇)比例达到50%、经常性参与教育活动的老年人口比例达到20%以上、老年志愿者注册人数占比达到12%、城乡社区基层老年协会覆盖率达到90%以上。规划还提出,建立稳定的老龄事业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市福利彩票公益金,50%以上要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业。 《天津市“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在部署老龄事业发展的基础上,突出了养老体系建设的内容,提出了涵盖老龄事业和养老体系发展的八大主要任务,即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养老服务有效供给、健全健康支持体系、繁荣老年消费市场、建设老年宜居环境、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扩大老年人社会参与、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着力增进老年人福祉。 为了加强督促检查,根据规划要求,天津市各区政府要根据本规划,结合实际,制定本区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具体的实施方案,细化相关指标,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投入到位、见到实效;强化各部门在落实规划所提出的各项任务和重点指标中的职责,加强监管与评估,及时解决老龄工作的矛盾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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