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发布16条措施支持外资研发中心参与科创中心

2017-10-18

上海发布16条措施支持外资研发中心参与科创中心建设

1.聚焦促进创新要素全球配置和跨境流动,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投资贸易环境。支持高能级研发中心在沪发展,特别是在跨国公司内部处于最高层级、具有全球配置研发资源功能的全球研发中心;鼓励研发新模式,支持跨国公司设立开放式创新平台,激发本地创新资源,带动本地企业的研发和创新提升研发样品跨境流动的便利性,通过优先报检、提升信用分类管理等级等方式,简化研发样本样品、试剂的进口手续,提升研发效率;鼓励外资研发中心参与重大项目研发,支持外资设立国家级技术中心,参与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重大研发项目;鼓励外资研发中心的研发成果在本地转移转化,引导社会各类资本支持外资研发中心研发成果在全市进行产业化。2.聚焦知识产权保护和落地,进一步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促进知识产权落地,加大对外资研发中心知识产权落地的支持力度;通过多种途径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提升知识产权服务能级,加大国际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引进力度,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安全的知识产权服务;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全球知识产权检索功能等。3.聚焦集聚高端人才,进一步营造良好的人才环境。进一步便利外籍人才办理工作许可,简化手续,允许外资研发中心聘雇的外籍研发人员直接申请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手续;优化流程,采用“告知+承诺”“容缺受理”等方式,为外籍人才办理工作许可提供便利;进一步便利外籍人才出入境,放宽外籍人才多次往返签证有效期限,对符合条件的外籍人才,签发长期(5年至10年)多次往返签证;进一步优化外籍人才生活环境,支持各区开展外籍高层次人才服务“一卡通”试点,建立安居保障、子女入学和医疗保健服务通道。4.聚焦更好服务外资研发活动,进一步营造良好研发环境。加强研发公共服务,支持外资研发中心参与全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便利外资研发中心申请使用大科学设施;支持外资研发中心参与政府计划项目,吸收外资研发中心的科技人员参加政府计划项目专家库,参与政府计划项目方向的研究;完善政府服务机制,畅通政府与企业的沟通渠道,建立多渠道、多形式的外资研发中心服务机制;发挥各区的积极性,鼓励各区出台支持外资研发中心参与科创中心的政策措施。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