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发布共享单车新规

2017-07-25

南京发布共享单车新规

该市《关于引导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意见》明确:1.企业为用户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建立健全保护用户合法权益的相关制度,确立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机制、流程、标准等并向社会公示;禁止向未满12周岁的儿童提供注册、租赁自行车服务;所有用户实名制注册,不得将注册用户个人信息公开或擅自泄露;建立用户及市民投诉处理制度,及时处理投诉。2.企业建立健全注册用户使用车辆信用积分制度,将多次违规违约的注册用户列入企业黑名单,共同限制其使用;鼓励企业通过技术创新,在手机APP中标注可停放区和禁停区,引导用户将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还至可停放区。企业也要逐步设置电子围栏。3.自行车租赁企业经管理部门提醒仍不采取有效措施的,予以公开通报相关问题,限制其车辆投放;构成违法违规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并纳入企业信用管理;情节严重的,相关部门可以依法责令其退出经营。4.不得使用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载人,不得擅自加装儿童座椅等设备。故意损坏、盗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或者违反道路交通通行有关规定、违规停放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由公安、城管等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依法处理,并将其违法违规信息纳入个人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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