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静安区优化总部经济区级财政扶持政策

2017-07-24

上海静安区优化总部经济区级财政扶持政策

静安区为呼应该市《关于进一步扩大开放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若干意见》相关规定,将发布本区《关于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的实施办法》。《实施办法》适用对象涉及四个领域:即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跨国公司总部型机构、外资研发中心及上述机构聘用的符合条件的员工。1.细化有关“跨国公司总部型机构”“外资研发中心”的内容。在区内落户的总部型机构可以享受租房资助、经营奖励等四方面政策。同时,实施办法还首次将“外资研发中心”列入扶持对象,同样给予相应的租房、发明专利等资助。2.增加“存量企业升级总部”的内容。对本区存量企业(2017年1月1日之前设立)升级为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的给予一定的资助,且不限于投资性公司,管理性地区总部同样适用。3.增加“人才公寓”“装修资助”等内容。对符合条件的专业人才优先考虑入住本区“人才公寓”,并给予一定的租房补贴。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