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贸区发布金融服务业对外开放负面清单指引
该清单是全国首张按照国际惯例编制的金融服务业对外开放负面清单指引。《指引》由使用说明和表单两部分组成。使用说明对于编制依据、技术说明、例外规则、执行标准和评估制度等事项作了说明。表单部分列明外资投资设立金融机构管理(市场准入限制)和外资准入后业务管理措施(国民待遇限制)两方面共10个类别、48项特别管理措施,具体包括股东机构类型、股东资产规模、股东经营业绩和资本金要求、股权结构限制、分支机构设立与运营要求、其他金融机构准入限制、业务范围限制、运营指标要求以及交易所资格限制。与已发布的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相比,《指引》除了序号、领域、特别管理措施等三个表述字段外,还增加了社会公众、市场主体特别关注的类别、行业、效力层级、措施来源、措施表述等字段,使得负面清单的内容更加清晰,便于市场主体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