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出台户籍改革方案

2017-03-10

天津市出台户籍改革方案

天津市出台户籍改革方案,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到2020年城镇化率达到84%。《天津市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工作方案》主要内容: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在全市范围内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天津市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全面放开户籍迁移限制。实现全市户籍人口的自由迁移。全面放宽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条件,引导在城镇地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和合法稳定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在城镇落户,促进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稳步提高。完善普通高校录取学生户口迁移政策。全面落实普通高校录取学生户口来去自由的落户政策。普通高校新录取学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至学校所在地;毕业后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回原籍或迁入合法稳定就业地。调整非户籍常住人口在津落户政策。统一并放宽夫妻投靠、亲属投靠在津落户政策;积极稳妥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返津落户等历史遗留户口问题。优化居住证积分落户制度。综合考虑在津居住年限、落户区域、教育程度、职业技能等因素,合理调整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适度增加在滨海新区、武清区、宝坻区、静海区、宁河区、蓟州区落户的积分分值。重点解决来津时间长、就业能力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普通劳动者落户问题。落实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属地安置、属地管理制度。将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教育工作纳入各区总体发展规划,根据常住人口变化情况,科学规划学校布局,加快中小学、幼儿园建设,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将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学籍管理纳入学籍管理系统,实行全市统一管理的学籍档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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