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推进保险供给侧改革出台工程质量潜在缺陷

2016-11-11

11月7日,上海市金融办、住建委、保监局、市政府新闻办联合举行新闻通气会,通报了上海启动推行建设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的有关情况。从会上获悉,2012年上海探索将保险机制引入建设工程质量风险管理体系,试点推行了住宅建设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

在前期试点经验的基础上,2016年6月16日,上海市政府办公厅转发上海市住建委、金融办、保监局《关于上海市推进商品住宅和保障性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的实施意见》,正式在上海市启动推行住宅建设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制度,在全市保障性住宅工程和浦东新区范围内的商品住宅工程中实施,同时鼓励其他区县的商品住宅工程逐步推进。

而广大业主是建设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的受益人,一旦发生房屋质量问题,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报案,由保险公司提供资金,并介入后续全部维修处置工作,有效解决物业维修耗时久、程序烦等难题,避免因为责任牵扯不清、最后只能由业主为建筑质量问题买单的情况,让老百姓得到真正的实惠,并减少由此引发的各类纠纷和社会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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