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身份证异地办理将扩至13省市

2016-08-31

? ? ? 8月29日,从上海警方获悉,异地办理身份证换领、补办、丢失招领业务将从2016年9月1日起推广惠及至另外10省市居民,包括:北京、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广东、海南、重庆、陕西。上海市户籍人口也可在以上13省市异地办理相应业务。

? ? ?上海市公安局人口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办理流程上与首批省市在程序上相同,但部分少数民族同胞所持的双语证暂时无法在沪制证,所以不予受理。首先,符合办理条件的来沪人员可到就近居民身份证拍照点拍照。上海市共有居民身份证拍照点90个,居民可录陆上海公安网站查询拍照点地址。随后,来沪人员可前往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申请换领的市民需交验居民身份证、居住证;申请补领的需交验居住证。

警方强调,有以下情形的将不予受理:一是对系统无照片或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二是对伪造、编造、买卖、骗领、冒用国家法定证件,以及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三是有其他特殊情况的。

? ? ?针对首批省市居民申领失败频率较高的案例,市公安局人口办相关负责人对“不予受理”的情况做出了补充。其中,最新有效证件非当前户籍所在地的将不予受理,即申领人在申领最新的身份证后曾跨省、跨市迁移过户口,因此不能办理上述业务。同时,由于部分申领人个人信息尚未上传至公安部全 ? ? ?国制证中心信息库,所以也会造成无法受理的情况。同时,异地办理身份证业务不适用于首次办理身份证的申领人。

? ? 上海警方表示,对符合规定的,公安派出所当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一次性告知群众所需补齐材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与户籍地受理一样,申请人只需缴纳证件工本费。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的,收取证件工本费20元/证;损坏换领、丢失补领的,收取证件工本费40元/证。公安机关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原则上3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发放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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