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实行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简化办事流

2016-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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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自8月1日起实行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简化办事流程。具体做法:一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市国土房管局商品房销售管理系统中录入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保存。二是买卖双方再次核对商品房买卖合同信息准确无误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销售管理系统中点击“提交并备案”即可完成备案。最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下载并打印商品房买卖合同,买卖双方在书面合同上签字和盖章。三是今年8月1日前已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但尚未备案的,买卖双方也不需再到区县房管局现场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手续,而是由各区县不动产登记经办机构在办理不动产预告登记前在系统上予以备案操作。买卖双方如需解除2016年8月1日前已签订但尚未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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