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医保率先全国实现个人账户家庭互济共享

2016-07-11

浙江医保率先全国实现个人账户家庭互济共享

近日,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等4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有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相关政策做出重大调整。这也意味着,我省医保在全国率先实现了个人账户家庭互济共享。

医保余额,可给家人使用

为减少参保群众看病现金支出,减轻家庭医疗负担,同时充分提高职工医保的基金使用效率,《通知》指出,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近亲属的医疗保障费用,实现家庭成员之间共济互助。实行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近亲属为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可授权一个或多个近亲属使用。

按可授权人数测算,理论上该政策将惠及所有浙江基本医保参保群众。这将大大减少参保群众看病现金支出,减轻家庭医疗负担,同时充分提高职工医保的基金使用效率。

余额充足,可买健康保险

《通知》指出,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医疗保障费用具体有两种:一是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可用于支付近亲属无个人账户或个人账户历年结余不足时,在浙江省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按规定由个人承担的自理、自付、自费门诊医疗费用。二是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可用于支付近亲属使用除国家扩大免疫规划以外的预防性免疫疫苗费用。

浙江省人力社保厅医保处处长倪沪平表示,此项新政的出台,旨在使更多参保家庭中的老人、病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均能共享职工医保个账权益。

新政另一个亮点,是开放使用医保卡资金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参保人员可使用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为本人和近亲属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前提条件是只能动用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4000元以上部分。如不足支付的,参保人员可按相同价格待遇自行出资购买。

统筹基金,切记不要冒用

根据新政,家庭成员该如何合理合法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基金互济共享?家庭互济共享是个人账户里的结余资金,而不是统筹基金。简单来讲,即你账户里有钱多的,可帮助近亲属支付医保费用。而诸暨母女是冒用了亲属的医保卡,通过统筹基金再报销了1万余元,并不是直接用医保卡余额买药,这意味着母女俩在诈骗医保统筹基金。

《通知》明确,参保人员与其近亲属在同一统筹区参保的,参保人员可向所在统筹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为其近亲属绑定社会保障卡。参保人员与其近亲属不在同一统筹区参保的,或者所在统筹区暂不具备绑定条件的,参保人员可持相关费用和身份凭证向所在统筹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费用核销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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