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在全国率先搭建“政采电商平台”

2016-06-22

天津市在全国率先搭建“政采电商平台”

天津市财政局日前印发《关于试行电子商城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5万元以下的采购人可根据自身需要,自主选择协议供货、定点采购或电子商城采购方式采购。主要内容包括:采购人选择电子商城采购方式实施采购,货物单价超过5万元的,可以按实际价格采购,每次只能采购一台。各预算单位备案采购计划后,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电子商城采购入口,按照采购需求在电子商城内自主选择商品实施采购,根据实际成交结果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各预算单位采购电子商城内同类产品,每月不得超过2次,同一采购计划应一次执行,严禁将采购计划化整为零。据介绍,为稳妥推进电商供货模式,规范财政支出方式,首次招标涉及强制节能产品、通用办公设备、电器、照相及摄像器材、办公耗材、办公用品等6大类105种品类商品,既包括集中采购目录内商品,又拓展了集中采购目录外商品。各家电商根据经营特点各有侧重,其中2家企业侧重供应普通办公设备及电器类商品,3家企业侧重供应办公用品和耗材,其他企业侧重供应节能环保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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