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省区市签署《天津倡议》合作发展“新丝路”

2016-06-02

10省区市签署《天津倡议》合作发展“新丝路”

日前,津、冀、晋、吉、辽、甘、宁、内蒙古、青、新等10个省区市就合作建设发展“新丝路”达成《天津倡议》。主要内容包括:鼓励各地法人金融机构互设分支机构,推进各类金融机构建设高效的机构网络,支持金融机构和中介服务机构在区域内拓展业务范围和功能;广泛开展政策对接,积极推动省区市地方金融管理服务部门、科技部门和民营经济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和共享;开展招商引资合作,组织项目联合推介,加强产业和资本对接,促进省区市间产业合理布局、共同发展;积极搭建“新丝路”企业融资服务平台,推动资金、项目、信息的融通与融合;开展品牌展会合作,鼓励省区市相关部门间互为协办,建立共同招商招展、金融支持、相互合作机制;加强金融、科技、企业管理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和人才交流,在人才培训、挂职交流、能力培养等方面开展合作;建立10省区市金融、科技、民营经济沟通会商机制,定期谋划重大事项、解决重大问题。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