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推动一线职工岗位创新

2016-01-04

上海推动一线职工岗位创新

该市出台《关于推动一线职工岗位创新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若干意见》明确:1.职工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归属研发团队所得比例将不低于70%,且转化收益用于人员激励的部分不计入工资总额基数。2.建立职工创新成果按要素参与分配的制度,鼓励各类企业通过股权、期权、分红等激励方式,调动职工创新积极性。3.鼓励国有企业与职工发明人事先约定科技成果分配方式和数额。4.国有企业单位自行实施其发明专利权的,每年给予职务发明人的报酬总额应不低于实施该发明专利的营业利润的3%。5.转让、许可他人实施发明专利权或者以发明专利权出资入股的,给予职务发明人的报酬总额应不低于转让费、许可费或者出资比例的20%。6.对获得市十大工人发明家、市十大职工科技创新英才者,给予每人一次性奖励1万元;对市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1万元奖励。对“上海工匠”称号获得者,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市优秀发明选拔赛金奖获得者、市合理化建议和先进操作(工作)法优秀成果奖获得者给予一次性奖励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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