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将继续采取系列措施进一步促进租赁业发

2015-12-18

天津市将继续采取系列措施进一步促进租赁业发展

天津市日前提出,将继续采取系列措施进一步促进租赁业发展。主要包括:持续优化租赁业发展环境,积极争取国家相关管理部门在司法解释、政策支持、市场培育以及业务创新等方面给予更多支持,加大对租赁企业的政府服务;继续推动租赁业业务创新,在单机单船租赁,保税租赁、境外资产包租赁、飞机发动机租赁、离岸出口租赁等模式,探索完善政策支撑体系;围绕支持实体经济和制造业转型,鼓励采用企业融资租赁进行设备换代升级;围绕中国企业走出去,更好转移和消化过剩产能;围绕着一带一路战略,探索设立基础设施租赁基金;进一步加快融资租赁资产交易平台建设,鼓励租赁企业通过交易平台,开展融资业务,做好风险防控;东疆保税港区将设立租赁资产交易市场,推进租赁资产交易,加快资产证券化步伐,简化担保抵押方式。截至今年9月底,总部设在天津的各类融资租赁公司已达624家,累计注册资金达2286亿元,租赁合同余额约130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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