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专项资金促进对外投资合作及服务外包发

2015-11-09

北京市专项资金促进对外投资合作及服务外包发展

近日,北京市对外投资合作及服务外包发展专项资金开始项目申报工作。主要措施包括:用于支持对外投资合作项目的贷款贴息,不超过贷款实际支付利息;每个项目可获得累计不超过3年的贴息支持,每年度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给予本市企业为开展境外农业、林业、牧业、渔业、矿业投资合作,在项目所在国注册(登记)、购买资源权证之前,或对外承包工程签订合同(协议)之前,为获得项目而发生的勘测、调查费等的补助;企业申报前期费用支持金额不超过项目中方投资额或对外承包工程合同额的15%,一个项目只能享受一次支持,增资项目不予支持;我国企业开展境外资源开发,将其所获合作权益以内的农业、林业、渔业和矿业等产品运回国内,对从境外起运至国内口岸间的运保费给予补助;2015年度市级资金支持的项目主要为服务外包境外设点项目,骨干服务外包企业租房、自建或购房补贴项目,服务外包企业离岸业务奖励项目,服务外包企业人才培训配套支持项目,服务外包实习实训基地实习生经济补贴项目,服务外包行业整体促进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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