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出台方案推进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

2015-09-24

北京市出台方案推进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

近日,北京市印发《关于建设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的工作方案(2015-2017年)》,进一步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建设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方案》提出:推进落实在京津冀区域内实现高新技术企业互认备案、科技成果处置收益统一化、推行创新券制度等相关政策,推动中关村自主创新示范区政策在京津冀相关地区落地;推进自主创新示范区、自贸区、保税区等多区政策叠加对协同创新的激励方式,“负面清单”、“权力清单”等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模式;建立工作信息沟通机制,促进三地科技项目库、成果库、专家库、人才库等信息资源互动共享;定期召开京津冀技术成果转化对接(或产业投资需求对接)推介会;推动共享专家智库信息,筛选出京津冀协同创新领域表现突出的科技人才,定期开展京津冀人才培训班;推动成立产业、专业领域等多种形式联盟,建立统一的京津冀技术交易市场;建立服务全国的京津冀新技术新产品(服务)采购平台,支持三地新技术新产品(服务)和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进入市场;发起设立“京津冀科技成果转化联合投资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加大投入;推动三地重点实验室开放共享和产学研合作,联合开展战略研究和基础研究,共同设立京津冀基础研究专项;建立人才、资金、项目保障体系,发挥政府资金投入的引导作用,组织一批产业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参与京津冀重点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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