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综合施策进一步推进创业带动就业

2015-09-22

天津市综合施策进一步推进创业带动就业

天津市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将通过加强创业教育、降低创新创业门槛、发展众创空间等一系列措施,进一步推进创业带动就业。主要措施包括:鼓励在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全面推进创业教育,允许在校大学生利用弹性学制休学创业;凡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领域,一律向各类创业主体开放;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外,其他行业一律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取消注册企业最低注册资本限制;对经认定的众创空间,分级分类给予100至500万元的一次性财政补贴,用于初期开办费用,到2016年,全市众创空间超过100个;积极探索和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发展新型金融机构和融资服务机构,促进大众创业;将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自主创业者可申请最高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按规定给予贷款贴息;对成功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给予1年的岗位补贴和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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