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获批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近日,国务院批复同意杭州和萧山临江2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统称杭州国家级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杭州国家级高新区成为继北京中关村、武汉东湖、上海张江之后国务院批复的第10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根据批复,国务院同意杭州国家级高新区在享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相关政策的同时,积极在跨境电子商务、科技金融融合、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人才集聚、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互联网创新创业等方面先行先试。国务院要求有关部门、浙江省人民政府要结合各自职能,在重大项目安排、政策先行先试、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给予支持,建立协同推进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