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推出十项措施促进外贸稳定增长

2015-08-31

天津市推出十项措施促进外贸稳定增长

天津市日前出台十项措施促进外贸稳定增长,加快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主要包括:全面推行出口退税分类管理,符合退税申报规定的一类企业审批时间缩短至2个工作日之内,其他类别企业审批时间确保在20个工作日之内;深化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年内通关作业无纸化报关单比例提高到90%以上;对外贸企业参加拉美、非洲等新兴市场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展会的展位费给予70%补贴;扩大鼓励进口商品目录范围,提高贴息比例,支持通信设备、石油化工、船舶和海洋工程等产业设备进口;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创建中国(天津)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对企业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的保费给予支持;积极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支持支付机构参与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扩大基于外贸订单、保单、应收账款、仓单质押等抵质押融资规模,适应外贸企业的融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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