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鼓励社会资本承担非急救服务

2015-08-28

上海鼓励社会资本承担非急救服务

在现有分类救护基础上对非急救业务进行剥离。各急救中心(站)在单位内部设立专门的非急救业务运营部门,拥有独立的受理电话、通讯调度、工作人员和车辆装备,实行独立成本核算,制定市场化的收费标准,开展非急救业务独立运行的探索。此外,将鼓励社会资本进入非急救服务领域。可引导现有交通运营公司参与,由汽车服务公司或汽车租赁公司承担非急救业务。要求车辆专用,配一名驾驶员和至少一名担架员,不配备医护人员,车辆外观要标明运营单位、服务内容、服务电话,但不能喷涂“120、急救中心、红十字”等字样。承担非急救业务的机构或部门必须建立告知制度,明码标价并有规范的收费制度,收费标准经物价部门备案,向患者及家属公示,出具交通客运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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