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出台多项措施消化商品房库存

2015-08-19

山东省出台多项措施消化商品房库存

山东省住建厅、发改委、财政等12个部门日前联合印发 《关于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采取多种措施,多渠道、多方式消化库存商品房,缓解房地产市场库存压力。主要包括:引导创业投资基金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库存的工业、商务地产改造为“创客空间”,对有前景的创业团队可将房价、房租折算为股权投资;允许创意、设计、软件等领域的小微企业和自由职业者,将住宅、公寓登记注册为营业场所;鼓励在编在岗的农村教师和乡镇卫生院医护人员在县城购买商品房,可由当地教育、卫生计生部门组织,以优惠价格共同购买;公租房原则上政府不再直接投资集中建设,鼓励各地收购符合条件的中小套型库存商品房或改造后的较大套型库存商品房;支持企业购买库存商品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解决职工住房困难;通过土地供应、资金投入和税费优惠等政策,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对选择货币化安置的棚改居民适当提高奖励标准,引导棚改居民选购合适的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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