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出台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行动计划

2015-08-17

山东省出台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行动计划

近日,《山东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行动计划》正式出台。《计划》提出,按照“政策引领、模式创新、整体推进、分步实施”的总体思路,以“互联网+外贸”为载体,以商业模式创新为重点,以示范、培训和政策支持为抓手,全面推广跨境电子商务出口业务,鼓励有条件的市和企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进口业务试点。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服务商、产业园区和境外物流服务体系,创新优化报关、检验检疫、结汇、出口退税等外贸供应链各环节管理方式,健全跨境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和管理机制,推进外贸营销手段创新,完善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链和生态链,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实现跨越式发展,打造推动山东外贸发展的新引擎,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提质增效。实施跨境电子商务“635工程”,到2017年,力争培育600家跨境电子商务领军企业,建设30个省级跨境电子商务园区、50个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海外仓,开展“跨境电子商务进万企”培训活动,推动全省30000家企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力争全省跨境电子商务年交易额突破200亿美元。

《计划》明确了五项重点:

(一)培育壮大跨境电子商务主体队伍。开展省级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认定工作,推动各市培育一批跨境电子商务主体队伍。促进传统外贸企业发展跨境电子商务,支持生产企业和商贸流通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开展国际贸易。培育一批竞争力较强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提供通关、退税、结汇、物流、仓储、融资等全方位服务。鼓励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创建自主品牌,实施品牌化、规模化经营。2015年、2016年、2017年,分别认定100家、200家、300家省级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到2017年年底,全省累计达到600家。

(二)做大做强跨境电子商务服务平台。支持各市加快建设跨境电子商务跨国采购和产销对接平台、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和海关、检验检疫通关报检平台。通过引进省外和培育本省相结合,培育一批影响力较大的电子商务公共平台,为外贸企业沟通、洽谈提供优质服务;培育一批竞争力较强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提供全面的配套支持;发挥各地产业集群优势和区域品牌优势,培育一批跨境电子商务特色专业平台;鼓励企业利用自建平台加快品牌培育,支持省内企业与境外电商平台强强联合,拓展境外营销渠道。

(三)着力打造跨境电子商务产业聚集区。着眼服务创新和监管模式创新,推动济南市、青岛市建设国家级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发挥山东建设中韩自贸区地方经济合作示范区优势,支持威海市创建中韩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推动中韩跨境电子商务率先突破发展。开展省级跨境电子商务园区认定培育工作,支持有条件的市依托现有各类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培育一批省级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鼓励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设立电子商务实训基地、体验中心,开展专业人才培训,在中小企业电商孵化、服务模式创新、公共平台建设、产业链条搭建等方面先行先试,积极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引导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向规模化、标准化、集群化、规范化方向发展。2015年、2016年、2017年,分别认定5个、10个、15个省级跨境电子商务园区,到2017年年底,全省累计达到30个。

(四)加快建设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海外仓。引导有实力的企业通过租用或自建方式,到日本、韩国、美国、欧盟、俄罗斯、东盟、非洲、拉美等重点市场建立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海外仓。搭建以公共海外仓为支点的目的国配送辐射网点,提供一站式仓储配送服务。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企业加强与境外企业合作,通过体验店和配送网店等模式,融入境外零售体系。推动企业建立全球物流供应链和境外物流服务体系。2015年、2016年、2017年,分别认定10个、15个、25个省级公共海外仓,到2017年年底,全省累计达到50个。

(五)大力推动外贸转型升级。创新“互联网+产业集群”的营销模式,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与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等产业集群对接,打造跨境电子商务优质供应商,提升国际市场营销能力。运用跨境电子商务打造向海外推广山东品牌的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山东品牌网上展示中心,增强品牌产品国际影响力。鼓励企业运用跨境电子商务完善境外营销网络和售后服务体系。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电子商务合作,共同打造畅通安全高效的跨境电子商务通道。

(六)加快跨境电子商务进口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与跨境电子商务公共信息平台对接,开展网上直购进口和网购保税进口试点。支持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开设跨境电子商务体验店,线下体验、线上成交。发挥山东率先建设威海中韩自贸区地方经济合作示范区优势,支持企业开展对韩国跨境电子商务进口模式创新,扩大日用消费品进口,引导境外消费回流。

《计划》还推出了不少跨境电商口岸通关便利化措施,确定在今年年底前,在沿海各口岸实现“单一窗口”,实现关检合作“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对符合条件的电商出口货物,优先办理增值税和消费税免税、退税政策,让山东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提质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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