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出台支持科创中心出入境细则

2015-07-02

上海出台支持科创中心出入境细则

关于海外人才申请永久居留,细则规定以市场化方式认定的外籍人才,只要工资性年收入和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规定标准,在上海已经连续工作满4年,每年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少于6个月,经所在单位推荐,就可以申请永久居留。对于经人才主管部门认定的外籍人才,提供人才认定证明,可以申请加注“人才”的工作类居留许可,有效期5年。工作满3年后,经单位推荐,可以直接申请永久居留,同时审批时限由原来180日缩短至90日。

此外,新政还加大了对人才孵化支持的力度。在吸引在华外籍优秀高校毕业生的智力资源方面,取消了原有要在境外工作一定年限等条件,直接为毕业后在上海创新创业的外国留学生办理加注创业的居留许可。同时,进一步简化了来上海创新创业外国人的入境和居留手续,如对持工作许可证明的外籍人员可在上海口岸直接签发工作类签证;对来不及办理工作许可证明的创新创业人员,可凭相应证明在口岸签发入境签证等政策,给创新创业者充分的时间和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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