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金六条”促进互联网产业发展

2015-07-02

海口“金六条”促进互联网产业发展

?第一,市国有资本出资5000万元发起设立不少于3个亿的互联网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用于孵化培育海口市互联网企业。第二,2015年1月1日起在海口注册的互联网企业,创业团队三人以上、固定办公场所达到30平方米以上且经营1年以上的,政府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扶持。第三,海口互联网企业年收入12万元以上的员工,按照其所缴个税的市级留成部分全额奖励;对企业员工股权、期权交易所得,按照个税市级留成部分额度的70%给予奖励。第四,海口互联网企业年收入25万元以上的员工,给予办理落户,并给予连续3年的每人每年1万元的住房补贴。第五,中国电子信息百强企业、中国软件百强企业、中国互联网百强企业迁入海口,前3年按企业所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市级留成部分额度的70%给予奖励。第六,海口互联网企业自主开发、生产的产品前3年按企业所缴增值税市级留成部分额度的100%给予奖励;市政府和市属国有单位购买服务、行政办公用品及政府投资项目所需产品,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选择本市企业生产、经认定的互联网产业创新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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