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设立资金池补偿小微企业贷款坏账

2015-06-09

山东设立资金池补偿小微企业贷款坏账

山东出台《关于运用财政政策措施进一步推动全省经济转方式调结构稳增长的意见》提出,将设立资金池补偿银行机构对小微企业贷款的坏账损失。意见明确,将通过省级引导、市县参与,共同设立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资金池,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向依法纳税的小微企业发放贷款形成的坏账损失,省级财政给予30%的补偿,市县补偿比率自定。 该省还将实施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补贴试点。从今年起选择部分市进行试点,对申请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的小微企业给予保费总额30%的财政补贴,并对保险公司承保的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赔付率超过150%的损失部分给予相应比例的风险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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