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出台政策大力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2015-04-13

天津市出台政策大力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天津市日前出台《关于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津政发〔2015〕4号)。主要内容包括:破除以药补医机制,除中药饮片外对包括中成药、中药配方颗粒在内的所有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调整医疗收费标准,降低部分大型设备检查项目收费标准,适度提高床位费、治疗费、手术费等收费标准;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急诊就医报销范围扩大到开展公立医院改革的二级医院;实行分级差别支付政策,鼓励参保人员分级诊疗;鼓励采取迁建、整合、转型等多种途径将部分二级医院改造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专科医院、老年护理和康复等机构;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出资新建、参与改制等多种形式投资医疗机构,优先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探索公立医院利用人才、技术、管理等优质资源与社会资本合作举办新的医疗机构;对经营不善的公立医院可采取托管、公办民营等形式进行改革;允许境外投资者通过新设或并购的方式设立外资独资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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