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4月1日起取消收费许可证及年度审验制度

2015-04-01

江苏4月1日起取消收费许可证及年度审验制度

经省政府同意,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近日联合下发通知,从今年4月1日起,全省范围内取消收费许可证及年度审验制度,省内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停止发放、变更收费许可证,同时停止实施收费许可证年度审验工作。与此同时,建立收费情况年度报告制度,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示年度收费报告情况,每年度发布收费情况公报。

  在收费许可证和年度审验制度废除后,通知要求健全事中事后收费监管制度,就包括对收费单位收费情况年度报告等各项制度。通知中要求,各收费单位要将本系统具体实施收费单位名单和变动情况、年度收支状况等,及时向同级价格、财政部门报告。各收费单位应当进一步建立健全收费台账制度,按年度向同级价格、财政部门报送收费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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