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加快推进浙商总部回归资本回归

2015-03-18

浙江省加快推进浙商总部回归资本回归

??? 为破解资源要素制约,助推总部、金融等现代服务业发展,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升级。近日,浙江省出台了《关于引导浙商总部回归和资本回归的实施意见》,提出坚持以“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做大增量、示范带动”为原则,以省外浙商需求为导向,以市县为实施主体,统一认定标准,创新路径模式,完善政策措施,强化组织保障,力争2015-2017年,新引进浙商总部回归企业500家、浙商资本回归2000亿元。

  《意见》明确了浙商资本回归主要表现为资本运作形态:一是以股权形式直接参与实体企业、金融机构的新设或增资扩股;二是以债权形式直接购买省内企业发行的各类债券;三是通过认购公募、私募投资基金份额及其他金融产品间接进行省内投资;四是以股权、债权或股债结合方式参与省内基础设施建设、民生事业等。

??? 《意见》明确了引导浙商资本回归的三大主要路径:1.创建资本回归载体。各级政府要积极推动设立由省内外实力较强的知名浙商发起、主要面向省外浙商募集的专项投资基金或投资主体,并可根据不同投资方向设立若干专业子基金。支持省外浙江商会组建特色型浙商资本回归基金,充分发挥异地商会的组织集聚功能,与专业金融机构合作,打通浙商资本与省内优质投资项目有效对接的通道。鼓励省内金融机构和私募投资机构创新开发以浙商资本回归为主题的金融产品,组织省外浙商理性参与。支持大型浙商企业集团发起设立较大规模的投资基金或投资主体,实行专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作为省级层面引导浙商资本回归的主平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2.参与省内金融机构改革。鼓励省内各类金融总部机构增资扩股时向省外浙商开放,提高省外浙商的持股比例。支持省外浙商资本发起或参与设立民营或混合所有制的银行、证券、保险、期货公司等金融机构。鼓励省外浙商资本发起或参与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租赁公司、保理公司、民间资本管理公司、民间借贷服务中心等新型地方金融服务组织。充分发挥玉皇山南私募(对冲)基金小镇、余杭仓前梦想小镇、桐庐平安金融小镇、嘉兴南湖基金小镇、德清地理信息金融后台小镇等金融小镇的功能,积极吸引省外浙商资本参与特色金融小镇建设。3.开展项目定向融资。各级政府主导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新型城镇化项目、国企改革项目、社会民生项目等,积极引导省外浙商参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建设-移交(BT)、建设-经营-转让(BOT)、转让-经营-转让(TOT)等模式的投资融资合作。支持和引导省外浙商资本参与浙江省传统产业的技术改造、增资扩股及并购整合提升,参与化解地方骨干企业资金链、担保链风险,实现低成本扩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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