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天津商会于2010年成立,其前身为天津市在沪企业协会,2009年11月24日经津沪两地人民政府的批准,正式更名为上海市天津商会。

上海市天津商会是由天津在沪的各类经济、服务组织,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在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登记注册。业务主管单位是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并接受天津市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的政治领导和业务指导,同时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

上海市天津商会的办会宗旨:加强天津在沪企业之间的交流、合作,加强天津在沪企业与上海市、其它各省(市、区)及国际组织的经济技术联络与合作;维护天津在沪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津沪两地的经济发展。上海市天津商会是会员企业沟通乡情、互通信息、分享商机、互助共进的平台;是企业与政府之间沟通和联系的桥梁和纽带。

上海市天津商会将按照商会章程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加强领导班子、工作班子和各项规章制度建设。根据商会的工作特点和实际工作需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形成完善的监督约束机制,确保商会决策和工作运转的正确、高效、公开和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