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度会费催缴的通知

2018-11-07

关于2018年度会费催缴的通知:

2018年,在各会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商会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得到了社会各界及会员的认可。

会员缴纳会费是商会开展各项会员活动、维持秘书处正常运作的重要前提,也是会员应尽的义务。自启动会费收缴工作以来得到各会员单位的大力支持,收到良好成效。

按照理事会通过的关于会费标准的决议,会长单位为10万元/年;副会长单位为3万元/年;理事单位5000元/年;会员为2000元/年。您也许工作繁忙,会费尚未缴纳,今年会费缴纳日期截止到12月底。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展期或减免的请与秘书处联系。

感谢你们的支持,我们会更加努力!

天津商会帐户名称:上海市天津商会 开户银行:渤海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帐 号:2000347729000181

上海市天津商会秘书处

2018.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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